从上世纪90 年代开始,随着司法制度与庭审方式的改革,以及过度分散管理所造成的种种弊端,最终促使国家在2005 年启动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原则上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统一管理。然而,政法部门的权力纠葛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所遭遇的重重困境,削弱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所意欲形塑的统一管理预期。为实现该目标,国家应注重在法律、法规、技术等层面实现规范性统一,然后,在操作层面合理平衡统一管理与部门管理的权限,并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的作用。
2020-10-09对于管辖权审查,我国采用了立案庭前置审查为主,业务庭后置审查为辅的复式混合结构。基于司法政策考量设立的管辖权异议制度又进一步加剧了管辖权审查程序的繁杂性。而出于尊重当事人在管辖权方面意思自治所新设的应诉管辖制度,则因与复式混合审查构造无法衔接而近乎闲置。为使管辖审查程序更为简便高效、通畅协调,宜以单一后置审查模式取代复式混合审查构造,即仅由业务庭根据案情裁量开庭审寻双方当事人以增强程序保障,并增设非因错误而旨在避免迟延的移送。
2020-10-09